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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眾人用手指頭指責著我因為幼稚無比的理由拋棄朋友時

你們可曾知道

各位眼中的受害人也因為這段感情而遺棄了一位曾經很要好的朋友呢?



說來可笑

在沒有臉書的小時候

說要絕交可能只是切開了連在一起的兩根食指

然後還是每天見得到面

但在網路發達的現在

只要刪了社群網路上的好友關係

那個人就好像真的從身邊蒸發了一樣

連藕斷絲連的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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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